曹操真是個事業心極強的人,就是放在現代社會也是能夠成大才的 。他剛討伐完袁術 , 未休息幾日,想起之前在宛城被張繡追殺,不但自己差點送命,手下愛將典韋、兒子曹昂也都因此送命,此仇不報,他難以心安 , 于是又計劃出兵討伐張繡 , 感興趣的讀者可以跟著趣歷史小編一起往下看 。
這次曹操借漢獻帝天威,自行“奉詔” , 公開以“搶郡掠民”的罪名討伐張繡 。曹操要報仇,也不能讓別人看出他的私心,拿道義當作道具 , 把張秀當為逆賊,“名正言順”地討伐 。
師出有名可以讓辦事的效果事半功倍,取得更多的支持,曹操在剛剛出道組建自己軍隊的時候 , 就已經深有體會了 。

既然打著道義的旗幟,此次曹操出征就非常注重樹立道德形象 。他們在行軍的路上浩浩蕩蕩 , 嚇得的沿途百姓紛紛逃竄到山里,稻田里成熟的麥子也無人收割 。
于是曹操下了一道命令:“吾奉天子明詔 , 出兵討逆,為民除害 。今麥熟之時,不得已而起兵 。大小將校,凡過麥田,但有踐踏者,并皆斬首 。擅自擄掠人財物者 , 并皆誅戮 。王法無親,宜當遵守 。仰居民勿得驚疑 , 不許流遺他界 。”
除了道義之外 , 曹操頒布這條命令也有其他原因 。一方面曹操一直以來軍紀嚴明,他要樹立自己保護皇帝的忠臣形象,而非亂臣賊子,才能更好的挾天子以令諸侯,不至引起天下公憤 。
另一方面 , 天下久經戰亂,人口迅速減少,不保護公民的基本利益,皇室征稅納糧的來源就會沒有保障 。
不過老天爺給曹操開了個玩笑 。曹操剛剛下完嚴令,自己在騎馬行軍過程中,不小心驚動了田中的斑鳩,斑鳩受驚后突然從麥田中串飛起來,正好掠過曹操的馬頭旁邊 。馬受到驚嚇,曹操也猝不及防,馬匹立即往沖往旁邊的麥田里面,將麥子踩倒了一大片 。
難道是老天都看不慣曹操嗎,還是想考驗曹操呢?老天的心思我們就不去揣測了吧 。我們更應該關心的是,曹操這下自己先破壞了自己立的規矩,該如何是好呢?
如果只是簡單處罰敷衍而過,就帶頭破壞了嚴明的軍紀軍規,一方面以后軍士犯了同樣的錯,他沒有底氣去嚴格執行軍法 。另一方面,曹操作為將領犯法草率處罰,以后軍士們也會放縱自己的言行,軍隊就沒法帶了 。
如果按照曹操的法令執行,曹操就要砍下自己的腦袋,他總不能真的砍自己腦袋吧 。進退兩難,這時候最需要一個既能夠嚴肅執法,又能夠給曹操免除死罪的理由 。
現在正是行軍的過程中,必須立即處理這個事件危機 , 不然如果緊接著其他人發生類似的情況,事態擴大事情就會變得復雜得多 。

曹操平時養的這一大幫謀臣,現在該發揮一點作用了吧 。不過情況這么緊急,要謀臣一下子解決這么大一個難題也不容易 。
曹操叫來行軍主簿,問他該如何定罪 。行軍主簿憋了半天才說了一句話:“丞相的話就是命令,您說了誰敢不從 。”言下之意就是 , 反正您是老大,你自己放過自己,誰也不敢多言 。如果按照行軍主簿的話來執行,你們覺得可行嗎?
否也!如果曹操自己給自己免罪,那就是出爾反爾,說話就像放屁,以后他說話還會有用嗎?如果什么都是曹操自己說了算 , 那不是明擺著給大家樹立他的霸道霸權形象嗎?
成大事者 , 必是以德服人,而非以霸治人,沒有這一點政治理性 , 曹操也走不到現在的位置 。否則曹操也不會頻繁地借用“正義”之名挾天子以令諸侯,憑自己的實力直接討伐諸侯不就行了嗎?
【曹操如何用一束頭發化解重大危機的呢?】行軍主簿的話讓情勢雪上加霜,曹操變得急躁惱怒,而接下來等了半天,也沒人給自己提供一個免死的理由 。氣憤加無奈,曹操拔出劍來就要自刎 。曹操當然知道眾人一定會阻止他,那么他選擇“假戲真做”有什么好處嗎?
一方面可以讓大家覺得他是在踐行諾言,沒有隨意破壞軍紀法規,另一方面,他希望情急之下,大家能夠給他擠出一個好的理由 。同時假戲真做也可以給曹操爭取更多的時間,破解暫時想不出免死理由的僵局 。
正在大家手忙腳亂的時候,郭嘉好不容易從《春秋》里面找到一句救命的稻草 。他說:“法不加于尊,丞相總統大軍,豈可自戕?”
曹操聽聞大喜,他終于有了不死的臺階可下,心中是越來越喜歡郭嘉了 。曹操當然不能表露出他喜悅的情緒,這樣會讓大家覺得他剛才的行為太虛偽了 。曹操故作深沉,一字一頓地說:“既然春秋有法不加于尊的說法,那就暫時先記下我的過失吧 。”
不過從自刎到立即解罪,這個過程轉變得有點快,會不會太草率 , 軍士們心里能接受嗎?
曹操急中生智,揮劍割下了自己的頭發 。他的這一舉動,讓原本等著看笑話的眾將士們立即變得對曹操肅然起敬,再也沒有忤逆多余的想法 。曹操率領的部隊再次出征遠行,一路上秋毫無犯 。
曹操成功化解了這次突發政治危機事件 , 除了郭嘉的智慧引路,最重要的還是曹操“割發代首”的舉措起到了效果 。一束頭發如何可以化解重大危機呢?
《孝經·開宗明義》上說“身體發膚 , 受之父母,不敢毀傷 , 孝之始也 。”意思是人身上的頭發、皮膚都是父母給的,如果有誰損傷了自己的頭發胡子就是和父母過不去 , 就會被視為不孝之舉 。頭發雖然代替不了腦袋,但是曹操作為大軍統領當眾割發,這種嚴厲的處罰了足以讓眾軍士心服口服了 。
另有一事,或許能夠更好的說明當時 “身體發膚,受之父母”的重要性 。
曹操在計劃聯合劉備消滅呂布的斗爭中,為幫助劉備解圍,派夏侯惇趕到徐州與呂布交戰,呂布派高順迎戰,夏侯惇在追殺高順的途中,被高順的部將曹性用冷箭射中左邊的眼睛 。
夏侯惇拔劍時把眼珠一并拔出來了,他大喊一聲:“父精母血,不可棄之!”接下來竟然把血淋淋的眼珠放嘴里直接吞下了肚子,然后奮勇直追將曹性一劍殺害 。此舉足以體現當時天下人對身體發膚受之父母的重視程度,對孝道的重視程度 。
說到孝道,另有《弟子規》開篇第一句話就是“弟子規,圣人訓 。首孝悌,次謹信” 。提出首先要孝敬父母、友愛兄弟姊妹,其次是謹言慎行、遵守承諾 。《弟子規》把孝道也是擺在第一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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