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古人養老很感興趣的小伙伴們,趣歷史小編帶來詳細的文章供大家參考 。
中國現在十四億人口,六十歲以上的老年人口,達到了2.5億 。如何讓這兩億多老年人過上幸福生活,是擺在社會和每個家庭面前的現實問題 。目前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并不健全,問題多多 。那么,古代人是如何養老的呢?
養兒防老,國家一直在大力宣傳“孝子”
中國是一個“孝”的國度,國家一直在宣傳孝道,宣傳孝子 , 《詩經·大雅·既醉》里說:“孝不匱,永不爾類”,孔子說:父母在,不遠游 。國家靠無窮無盡的孝道影響每個家庭,進而影響整個民族、整個國家 。這就是所謂的以孝治國 。中國之所以幾千年文明未斷,與孝道文化的傳承有很大關系 。

成書于秦漢之際的《孝經》,假孔子之言,或說是“孔子七十子之徒之遺言” 。不管是孔子親書還是其弟子的言行總結,這部書后來成為中國宣傳孝道的總綱性文件 。《孝經》認為“夫孝,天之經也 , 地之義也,人之行也” , “人之行 , 莫大于孝”,“孝悌之至……通于神明,光于四海,無所不通”,“居則致其敬,養則致其樂,病則致其憂 , 喪則致其哀,祭則致其嚴”,《孝經》被列為儒家十三經之一 , 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孝經便由家庭之孝上升到了國家的高度 ?!笆加谑掠H,中于事君,終于立身” 。因為有了《孝經》,上至皇帝,下至走卒,不敢不孝,不孝者人人得而責之 。
宋朝時,泰州興化縣令陳直著《養老奉親書》 。陳直是古代最優秀的養生專家之一 , 他從食治之方、醫藥之法、攝養之道諸方面為如何養好老人開好了“方子”,使孝子們有方可循 。元朝時,“敬直老人”、中都總管鄒鉉又在《養老奉親書》的基礎上增撰《壽親養老新書》 , 這兩部書成為古代孝老養生治病經典著作 。
除了《孝經》與《養老奉親書》這些理論著作,古代還注意搜集孝子故事在社會大力宣傳,西漢經學家劉向編著《孝子傳》,中國化的佛教經典亦有《二十四孝押座文》 , 南宋畫家趙子固創作“二十四孝書畫合璧”,元代郭居敬編錄《二十四孝》,清朝張之洞擴編《百孝圖說》 , 以及《日記故事大全二十四孝》、《女二十四孝》、《男女二十四孝》等勸孝書籍風行社會,尤其是郭居敬編錄的《二十四孝》影響深遠 。在這些孝道榜樣人物的影響下,古代孝子曾出不窮,隋唐的英雄好漢秦瓊就號稱“孝母似專諸,交友賽孟嘗”,幾乎凡是古代英雄人物,無不打上孝的標簽 。
鼓勵孝道 , 國家配以輔助養老措施
不只在宣傳上 , 在制度上古代各朝各代也有許多措施鼓勵孝道,早在周朝時,國家就規定各地要每年舉行一次“鄉飲酒禮”,這個“鄉飲酒禮”由地方官主持,請六十歲的長者上坐,以達到“正齒位、序人倫、敬老重賢、息事端、敦睦鄉里”的目的 ??蓜e看這小小的一頓酒 , 由國家有關部門出面,會給每個家庭、每個宗族起到影響巨大的示范作用,以教導他們孝老敬親 。

【俗話說養兒防老 古人又是怎么養老的】既便是戰亂頻仍、兵荒馬亂的春秋戰國時代,各諸侯國也沒有忘了鼓勵孝道 。這從各國的征兵制可窺一斑 。當時各國大多有“70歲以上老人免一子賦役 , 80歲以上老人免二子賦役,90歲以上老人免全家賦役”的規定 。家有一老 , 如藏一寶 。春秋戰國時期在戰場上死亡率極高,數百萬人死于戰爭,但諸侯國君們卻規定家中有老人,一定要給老人留下兒子養老 , 可見在那種條件下也還是有“人性化”的一面 。孝在國家制度中地位之高,可見一斑 。
西漢時,國家給七十歲及以上的老人發放“王杖”,“高年賜王杖,上有鳥,使百姓望見之,比于節,吏民有敢罵詈、毆辱者,逆不道” , 持“王杖”的老年人,可以便利出入官府,可以在天子道上行走,在市場上做買賣可以不收稅,觸犯刑律如不是首犯可以不起訴 。這個規定就象現在的老年人乘車可以憑老年卡不買票、去公園景區不買票一樣異曲同工 。漢文帝是一位有名的孝子,老吾老以及人之老 , 他規定全國80歲以上老人由國家每月供給一定量的大米、肉和酒,“凡孝于親者人帛五匹”,對于孝子國家還獎勵布匹 。
南北朝時,國家陷入混亂狀態 , 戰爭成為常態 。但北魏卻首創“存留養親”制度,且此制度一直沿用到清朝達一千多年 。什么叫“存留養親”呢 , 就是子女犯了罪 , 但他的家中有年老的祖父母、父母 , 或者這些長輩有病沒有其他男丁贍養,國家規定對該罪犯停止或免除刑罰 , 讓他回家贍養老人,給老人養老送終后再服刑 。南朝梁武帝更先一步 , 在南京首建“孤獨園” , 專門收留贍養孤苦老人,值得注意的是 , 這些老人是不收費的,完全由國家供給,比之現代的收費養老院更人道 。

隋朝時,為了加強家庭孝順管理 , 不準祖父母、父母在世時子女“另立門戶、分割財產、供養有缺”,所以那個時候 , 會出現幾世同堂的家庭,因為不準分家 。唐朝時出現“色養”的概念 , 對于老人不但物質生活上要有保證,精神上也要和顏悅色;唐、宋、明、清基本上繼承了前朝的各項養老措施 , 唐朝有普救病坊,宋朝有養濟院,明、清亦有類似機構,“鰥寡孤獨廢疾不能自養者,官為存恤”,也就是說,那時候是有官辦免費養老院的 。除此之外,宋、元、明、清皆有“旌表孝行”之法 , 對于孝子賢婦予以重獎 。明朝的一項規定更為奇葩,“令僧道有父兄見存無人侍養者,不問有無度牒,令還俗養親” 。家有老人夫人奉養,既便是你是出家的和尚、道士,也要被勒令還俗 。清朝時康、乾幾次“千叟宴”,在國家層面上將養老、敬老的提倡推向了高潮 。
處罰不肖,讓不孝子受到必要的懲罰
在獎勵孝子的同時 , 古代列朝列代都對不孝子加以處罰 。古代對于不肖子處罰是非常厲害的,嚴重者不孝子將被處以死刑 。
早在四千年前的夏朝 , 法律規定對不贍養老人、毆打辱罵老人、不給老人吃飽穿暖、老人生病不細心照料的不肖之子給予臉上刺字、割鼻子、斬腳、死刑等處罰 。不孝被判死刑,開重罰不孝之先河 。以后的法律,大多繼承了夏朝的“優良傳統”,既便到了兵荒馬亂的春秋戰國時期 , 《秦律》中還有“凡是毆打、虐待60歲以上的祖父母、曾祖父母的子孫,將被判流放或死刑”的規定 。
漢朝繼承了《秦律》中的一些做法,對不贍養老人的不孝之徒,嚴重者也是處以死刑,并懸尸體街頭示眾,以儆效尤 。隋朝時,“不孝”被列為“十惡”不赦之罪,死罪難免 。既便遇到朝廷大赦,也難逃活命 。
家庭窮困 , 往往是不肖子逃避孝順的理由 。清朝將推行孝道發展到極致,《大清律》規定:兒子再窮也必須設法贍養父母,如果因貧困導致父母自縊身亡,要按照過失殺父(母)罪被杖責100下,流放1500公里 。也就是說 , 家庭窮困,你可以窮你自己,但你必須保證長輩有吃的,有穿的 , 有住的 。你凍死、餓死也就罷了,但如果父母或祖父母被凍死、餓死,你可是要被判刑的 。罪名是“過失殺人罪” 。我們看到“二十四孝”有許多不可思議的舉動,如郭巨埋兒,為了孝母寧愿把兒子殺了 。其實這不只是他個人的一時沖動,客觀上有社會對孝道的嚴格要求和法律上對不肖的嚴厲處罰,迫使他這樣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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