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可以作為婚前個人財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規定,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什么屬于婚前個人財產 哪些可以作為婚前個人財產】(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
婚前財產,是一個法律名詞 。指在結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 。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管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是有形財產還是無形財產,只要合法取得 , 就依法受到法律保護 。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哪些可以作為婚前個人財產”問題進行的解答,可以作為婚前個人財的包括一方的婚前財、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等 。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 , 歡迎到94常識網進行法律咨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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