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婦聯維權中心回答,婚姻關系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是:“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 , 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
【夫妻如何分割財產 分割夫妻財產要注意哪些問題】在司法實踐中,處理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問題 , 要注意:
(1)確定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 。首先是要分清家庭財產和夫妻共同財產,否則會構成對其他家庭成員合法權益的侵害 。其次是要劃清夫妻共同財產和夫妻個人財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規定的夫妻一方的財產以及約定的夫妻個人財產 , 必須與夫妻共同財產相區別 。
(2)堅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 。男女平等的原則不意味著一律平均分配財產,而應有利于子女的成長 。由于目前我國婦女經濟地位相對較低,對女方進行適當照顧,有利于保障經濟上處于不利地位的婦女離婚權利的行使,也有利于經濟收入較差的婦女克服困難、重建生活 。
(3)支持有利于生產、方便生活的原則 。分割共同財產 。不應損害物品經濟價值的發揮 。對于生產資料,應分給需要的一方或能充分發揮其作用的一方 。生活用品的分割 , 應考慮到雙方需要,靈活地進行處理 , 必要時采取補足差價的方法 。
(4)特別對于農村離婚婦女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應根據實際情況妥善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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