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醫學檢查的主要疾病包括什么
目前婚檢是自愿的 。婚前醫學檢查的主要疾病包括:
【婚前醫學檢查的主要疾病包括哪些 婚前醫學檢查的主要疾病包括什么】(1)嚴重遺傳性疾?。河捎諞糯蛩叵忍煨緯? ,患者全部或部分喪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現風險高,醫學上不宜生育的疾?。?
(2)指定傳染?。骸噸謝嗣窆埠凸靜》樂狗ā分泄娑ǖ陌灘 ⒘懿 ⒚范疽約耙窖先銜跋旖嶧楹蛻鈉淥靜?。
(3)有關精神?。壕穹至閻ⅰ⒃昕褚鐘糶途癲∫約捌淥匭途癲?。
(4)其他與結婚
有關的疾病,如重要臟器疾病和生殖系統疾病等 。醫學檢查單位應向接受婚前醫學檢查的當事人出具《婚前醫學檢查證明》,并在“醫學意見欄內注明不宜結婚或不宜生育或未發現不宜結婚、生育的意見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自愿】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法定結婚年齡】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禁止結婚的情形】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結婚登記】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 , 發給結婚證 。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
第一千零五十條 【婚后雙方互為家庭成員】登記結婚后 , 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婚姻無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
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脅迫婚姻】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 , 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
第一千零五十三條 【隱瞞疾病的可撤銷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
以上就是小編總結的相關內容,如果您還有相關法律咨詢或者其他事項不明白的可以致電94常識網在線律師解答,律師的專業知識能夠幫助到你 。
猜你喜歡
- 婚前檢查步驟 婚前檢查的流程具體是什么
- 婚前房產是以房產證的時間還是合同的時間 婚前房產以契證日期為準嗎
- 女方結婚前買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結婚前買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 NYU推出虛擬人體平臺幫助醫學生
- 提車需要檢查哪些實用東西 去4s店提車需要注意什么細節
- 什么是醫學上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醫學上不應結婚的疾病有哪些
- 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禁止結婚 隱瞞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病情結婚是否有效
- 婚前檢查查些什么 婚前檢查應該查什么
- 汽車VSC故障燈怎么檢查與消除 vsc系統故障的原因
- 老公起訴老婆整容詐騙 妻子婚前整容丈夫婚后可否起訴詐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