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況下司法鑒定機構不得受理 司法鑒定不得受理的范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鑒定委托 , 司法鑒定機構不得受理:(一)委托事項超出本機構司法鑒定業務范圍的;(二)鑒定材料不真實、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三)鑒定事項的用途不合法或者違背社會公德的;(四)鑒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鑒定執業規則或者相關鑒定技術規范的;(五)鑒定要求超出本機構技術條件和鑒定能力的;(六)不符合本通則第二十九條規定的;(七)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情形的 。對不予受理的,應當向委托人說明理由,退還其提供的鑒定材料 。
猜你喜歡
- 什么條件可以申請人身保護令 什么情況下可以申請人身保護令
- 家庭暴力判定標準 家庭暴力的司法認定標準
- 揭秘雍正不為人知的一面 雍正的奢靡都表現在什么地方
- 民法典中關于家庭暴力 從一起案件談家庭暴力的司法認定
- 古代的傘最早出現在什么時候 傘也有等級規定嗎
- 古代有沒有機關食堂 這個食堂最早出現在什么時候
- 家庭暴力警察管嗎 警察應當在何種情況下介入家庭暴力
- 關于家庭暴力的司法解釋 家庭暴力犯罪的司法解釋全文的內容
- 家庭暴力有什么危害 家庭暴力存在什么危害
- 歷史上真的有明教這個組織嗎 這個光明頂在什么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