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規定發生夫妻債務糾紛怎樣處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
【民法典中關于夫妻債務糾紛的問題 民法典規定發生夫妻債務糾紛怎樣處理】
二、發生夫妻債務糾紛舉證責任怎樣劃分
夫妻個人債務與共同債務發生糾紛時,誰承擔舉證責任,在理論上有兩種觀點:一種觀點認為,應當由承擔義務方舉證 。這種觀點認為 , “債務與財產在某種程度上是相對應的,是個人財產還是共同財產就應由承擔義務的一方舉證” 。“當事人舉不出有力證據,人民法院又無法查實的 , 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另一種觀點認為 , 應當由主張共同債務的一方承擔舉證責任 。這種觀點認為,夫妻一方舉債,另一方不認可的,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債務,他方不承擔償還義務,除非舉債人能證明該款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他方利益 。上述第一種觀點認為應當由承擔義務方舉證,而承擔義務方到底是哪一方?不夠明確 。但從其表述中可以看出,是主張個人債務的非舉債一方承擔舉證責任 。對于舉證不能的法律后果,該論者認為“當事人舉不出有力證據,人民法院又無法查實的,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
這實際上是說夫妻一方舉債,非舉債的另一方不能證明是舉債者的個人債務 , 就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 。我們認為,要非舉債方去證明舉債方的舉債資金是否用途家庭共同生活,是十分困難的;由非舉債方承擔舉不能的法律后果,顯然也是不公平的 。這樣 , 容易助長另一方惡意舉債 。從維護夫妻共同生活的安定性和夫妻共同財產的安全性出發,防止一方惡意舉債,對夫妻共同債務與個人債務之爭,原則上應有主張共同債務者舉證,不能舉證者,應認定為舉債一方的個人債務,他方不承擔償還義務 。
以上就是94常識網小編整理的關于夫妻債務糾紛的問題的相關知識,老話說,一日夫妻百日恩,能成為夫妻是很不容易的,但在現實的高離婚率的現狀之下,這句話顯得那么微不足道 , 離婚案件中因財產問題大動干戈的也不在少數,結婚前想清楚才是重要的 , 如果還有什么相關問題 , 歡迎咨詢94常識網律師 。
猜你喜歡
- 債務糾紛是什么案由 債務糾紛案件中需要提供的證據都有哪些
- 古代游牧民族入侵的規律是什么 為何每次中原王朝都會發生大事情
- 醫保 2022年常州武進城居保集中參保繳費期
- 清朝最后一次科舉考試中的末代三鼎分別是誰?他們的命運如何?
- 北漢有多強?它憑什么能成為五代十國中最后一個滅亡的政權?
- 關于離婚債務問題 離婚債務的清償是怎么規定的
- 赤壁之戰中,曹操為何對黃蓋投降一事深信不疑?
- 初中孩子叛逆期如何管教,初中孩子叛逆期如何管教好
- 初中孩子叛逆家長怎么辦 初中孩子叛逆家長怎么辦呢
- 無意中發現剛上初中女兒有早戀傾向如何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