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欺騙他人感情被判精神賠償
【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嗎? 情債是否屬于夫妻共同債務】5年前,剛滿20歲的阿玲認識了自稱未婚的俊-煒 。很快 , 兩人墜入愛河 , 每日形影不離 。沒多久 , 阿玲發現自己懷孕了,不斷催促俊-煒回老家登記結婚 。到了那邊,俊-煒安頓好阿玲后,獨自找熟人領回了兩本結婚證 。2012年3月,阿玲為俊-煒生了個兒子 。可是,枕邊人其實早已與阿-娟結婚,并生了兩個女兒 。原來,俊-煒的真名叫皓-煒 , 俊-煒只是騙自己的名字,而她手上的結婚證也是假的 。
2013年9月4日 , 極度受傷的阿玲拿起法律武器,向皓-煒展開反擊 。同年12月18日 , 法院認為皓-煒違背社會道德及公序良俗,并侵害了阿玲的人格獨立、自由、尊嚴及安全,存在過錯,判決皓-煒向阿玲支付精神損害賠償金15萬元 。
阿玲的官司也讓皓-煒與妻子阿-娟的婚姻走到了盡頭 。2013年10月9日,阿-娟與皓-煒離婚,兩個女兒由阿-娟撫養,房子留給阿-娟 , 皓-煒分得8萬元購房補償款 。
正當阿-娟以為生活恢復平靜時 , 阿玲又找上門來 。原來離婚后的皓-煒無法償還15萬元精神損害賠償金 , 阿玲想將她追加為共同被執行人 。
“這邊在打官司,那邊就離婚了,還把房子和錢都給了女方 , 不追加(阿-娟)進來,怎么知道皓-煒有沒有借離婚轉移財產?”阿玲說 。
而阿-娟則答辯稱,自己要承擔兩個女兒的生活開支,分割財產時她沒占一點便宜,而且15萬元賠償系前夫的個人債務,不應該追加自己作為被執行人 。
執行法官駁回了阿玲的追加申請 。阿玲不服,提起執行異議 , 佛山市順德區人民法院經聽證后駁回了阿玲的申請 。
阿玲不服,向佛山中院申請復議 。佛山中院經審查認為,15萬元賠償 , 不是夫妻共同債務,應當以皓-煒的個人財產承擔賠償責任 。
二、情債是否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對于本案復議結果,該案二審審判長羅*睿解釋說,執行異議之訴中 , 能否追加被執行人的前妻為被執行人,關鍵看涉案債務能否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這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
(一)《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24條規定 , 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 。
除外情形一般只有兩種,
一是夫妻實行分別財產制,
二是與債權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 。
立法之所以這樣規定 , 主要考慮夫妻之間享有家事代理權,在家事代理范圍內一方對外舉債應視為夫妻雙方共同負債 。但在審判實踐中 , 更常見的是夫妻一方因侵權而產生的債務,如打傷或撞傷別人需進行賠償、侵犯他人名譽權進行賠償等情況 。
(二)由于涉案夫妻大多沒有分別管理財產,而且事發突然 , 債權人無法事先約定債務性質,能否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往往存在爭議 。可以從兩方面考慮這類侵權之債是否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一是夫妻有無共同舉債的合意 ,
二是該債務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經營 。
具體到本案,阿玲的15萬元精神損害賠償款屬于侵權之債,雖然發生在皓-煒與阿-娟夫妻關系存續期間 , 但該債務系皓-煒的個人行為所致,阿-娟沒有共同舉債的合意,而且皓-煒侵害阿玲人格權的同時,亦損害了作為配偶的阿-娟的合法權益,使家庭走向破碎 。因此 , 應當認定這筆精神損害賠償款屬于皓-煒的個人債務,應當以皓-煒的個人財產承擔賠償責任 。
以上就是94常識網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相關資料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了解到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 是指夫妻為了維持正常的家庭共同生活包括家庭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負的債務 。如還有其他疑問,歡迎在線咨詢 。
94常識網溫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民法總則》同時廢止 。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規定的婚姻問題# 點擊這兒#進行查看!若需幫助可#咨詢94常識網婚姻家庭律師#
猜你喜歡
- 夫妻之間離婚債務怎么處理 夫妻間債權債務怎么處理,離婚后夫妻債務怎樣分割
- 夫妻共同債務由債權人舉證嗎 夫妻債務糾紛的舉證情形有哪些
- 離婚夫妻共同債務認定的意義 離婚夫妻共同債務認定
- 離婚偽造債務 離婚案涉嫌假造債務如何處理
- 夫妻一方的債務需另一方不知情承擔嗎 夫妻債務一方不知情要承擔責任嗎
- 結婚期間一方的債務 男女一結婚,婚前債務就可以一筆勾銷了嗎
- 婚前債務婚后怎么處理 婚前債務婚后怎么還
- 夫妻債務問題如何處理 夫妻債務處理有什么缺陷
- 陪嫁離婚后怎么處理 婚后半年離婚債務和陪嫁品如何處理
- 離婚的債務問題怎么解決 離婚債務難處理的原因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