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雙方離婚3歲孩子判給誰,法律依據是什么
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 , 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
2、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 , 可予準許 。
3、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或者俞厹O煥謐優硇慕】檔那樾危灰擻胱優餐畹?。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 , 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
5、父母雙方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
6、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 , 可行準許 。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夫妻離婚三歲小孩判給誰 夫妻雙方離婚3歲孩子判給誰,依據是什么】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離婚后的父母子女關系】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 , 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 。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 , 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 。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 , 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 。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撫養費的負擔】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 。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
第一千零八十六條 【父母的探望權】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 , 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 。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
第一千零八十八條 【離婚經濟補償】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 。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清償】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 , 由人民法院判決 。
第一千零九十條 【離婚經濟幫助】離婚時,如果一方生活困難,有負擔能力的另一方應當給予適當幫助 。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 , 由人民法院判決 。
撫養費的計算標準
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承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 , 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
(1) 關于子女撫育費的數額的確定 。首先由父母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 無論是協議還是判決 , 都應以三個方面的因素為確定依據:一是子女成長的實際需要;二是父母雙方的實際承擔能力;三是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即使是父母雙方協議子女隨一方生活并由撫養方負擔子女全部撫育費,法院也應查實雙方是否符合上述依據 , 否則,影響子女健康的應不予準許 。
(2) 關于子女撫育費給付的方式 。子女撫育費可以采取以下的給付方式:一是定期給付和一次性給付 ??梢栏改傅穆殬I情況而定 , 原則上應定期給付 , 這主要是指有固定收入或雖無固定收入,但每月都有相當收入的父或母,應按月給付;從事農業生產或收入較高的父母 , 可按季或年給付;特殊情況下,也可一次性給付,如當事人有充分的經濟能力,有條件一次性給付的;對于涉外、涉華僑、涉港澳臺同胞的離婚案件,對子女的撫育費一般都做一次性給付的處理,以免日后發生執行困難 。二是以物折抵 。這種方法,主要適用于沒有經濟收入的一方或下落不明的一方 。在這種情況下,按照確定的子女撫育費所要給付的數額,用歸屬與無經濟收入一方或下落不明一方的財物,以相當的數額,折抵撫育費,交付撫養子女的一方 。
(3) 關于子女撫育費給付的期限 。子女撫育費給付期限包括原則期限和特殊期限兩種 。原則期限是指撫育費的給付一般至子女18周歲為止 。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以其勞動收入為其主要生活來源,并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 。特殊期限,是指子女成年后 , 按父母的經濟負擔能力,仍要負擔其撫育費,其停止期限視具體情況而定 。下列成年子女的3種情況,即是特殊期限適用的前提條件: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尚在校就讀的;確無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據有上述特殊情況之一的子女 , 有負擔能力的父母仍要負擔其撫育費 。
夫妻雙方離婚3歲孩子判給誰,法律依據是什么?在3歲孩子離婚的時候其撫養權可以雙方商議,盡量和解別產生糾紛對彼此、孩子才好 。夫妻雙方離婚有孩子撫養權判決的問題,可能你還不了解這時可以找94常識網律師一對一為你講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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