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一方患精神病而提起的離婚訴訟有哪些類型
因一方患精神病而提起的離婚訴訟主要有三種情形:(1)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婚后久治不愈的;(2)一方婚前患過精神病,甚至患者及其親屬隱瞞其病史,婚后共同生活中又復發的;(3)一方在婚后共同生活期間患上精神病,另一方要求離婚的 。對于因夫妻一方患精神病而起訴離婚的,如果確實久治不愈,一方堅決要求離婚,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經調解無效,可準予離婚 。但要妥善安排好患者的監護、生活、治療等問題,使其不致因離婚而陷入無人照顧的境地 。處理精神病人的離婚案件,需注意兩個程序方面的問題:
1精神病人的訴訟能力問題 。如果是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其神志清醒時,應盡量保障其訴訟權利,不應強行為其設置訴訟代理人;如果是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就需要為其設置訴訟代理人,一般由其監護人代為訴訟 。
【一方有精神病可以起訴離婚嗎 因一方患精神病而提起的離婚訴訟有哪些類型】2結案方式的問題 。離婚訴訟屬于身份關系的訴訟,必須由離婚當事人本人表明是否愿意離婚 , 訴訟代理人無權表示這種意見,而患精神病的離婚當事人本人如果無訴訟行為能力 , 這類案件不能以調解方式結案,必須由人民法院以判決的方式處理 。
猜你喜歡
- 一方離婚一方不同意該怎么辦 想離婚男方不同意怎么辦
- 離婚調解的時候應該怎樣做 離婚調解的技巧有哪些
- 新興行業工作有那些
- 2017年哪些行業最有“錢景” 看完一目了然
- 30000公里汽車保養項目有哪些
- 輪胎有鼓包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啊
- 車鑰匙有電打不開車門怎么回事
- 汽車水溫高了繼續開會有什么后果
- “支付2800元保證和前任復合”已有多人中招
- 衡陽貨車電子通行碼核發有什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