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利于生產和生活的原則 。隨著近年來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常常涉及生產資料 。因此,分割共同財產時,應注意從有利于生產和生活的需要出發,不損害財產的效用和價值 。生產資料應盡可能地分給從事生產和經營的一方 , 對另一方可分給其他財產和作價補償 。對各種生活資料應考慮雙方和子女的生活需要,實事求是地合理分割 。
2.夫妻均等分割原則 。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 , 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屬于個人專用的物品 , 一般歸個人所有 。如果個人專用物品價值較大,歸專用人所有顯失公平的 , 可以適用抵償原則 。這是男女平等原則在夫妻共同財產分割上的重要體現 。我國法律規定,男女平等 。既然夫妻共同財產的權利主體是夫妻雙方 , 那么,原則上,夫妻共同財產應由夫妻雙方均等分割 。
3.夫妻對夫妻共同財產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判決 。法律授權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是正確的,也是符合實際的 。人民法院要結合夫妻共同財產的性質、數量、財產的實際狀況、雙方當事人的意愿和生活習慣經濟地位等因素,在“夫妻均等分割、適當照顧女方”的原則下,合情合理地分割夫妻共同財產,還需要把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與債務清償、子女撫養經濟幫助等聯系起來統盤考慮 。同時,人民法院還應考慮到判決后離婚夫妻對判決的實際履行能力和條件 。
4.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 。對一方有過錯引起的離婚訴訟 , 不僅要分清是非責任,而且在分割財產時 , 要照顧無過錯一方的利益 。
5.適當照顧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則 。這是由我國當前婦女經濟地位所決定的 。夫妻均等分割,并不是夫妻絕對平均 , 也不是簡單地對夫妻共同財產對半分割 。《婚姻法》施行五十年來,我國婦女在政治、經濟、文化等各方面的地位得到了明顯提高,基本上實現了男女平等 。所以,在立法上繼續保留“照顧女方”是沒有必要的 。但是,由于歷史原因、生理原因等多種因素,婦女的經濟地位、生活能力總體上相對較弱,男女經濟地位短期內還不能實現完全平等 。離婚時,對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適當照顧女方是必要的,在司法實踐上也是可行的 。而保障子女的利益,則是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需要 。
6.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原則 。離婚中處理財產時,不能把屬于國家、集體和他人的財產作為夫妻的共同財產加以分割 。
7.未成年子女的財產,應由撫養子女的一方代為管理 。未成年子女的財產,包括:
?其父母所盡撫養義務供給的物品;
?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
?本人創作、表演、競技等所得的財產;
?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
8.未成年子女的其他合法財產 。未成年子女的財產,屬未成年子女所有,它不是夫妻共同財產的一部分 。未成年子女是無民事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 其財產只由負責撫養他的父或母代為管理 。
【離婚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應遵循原則 夫妻離婚在分割共同財產過程中要堅持什么原則】94常識網溫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民法總則》同時廢止 。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規定的婚姻問題# 點擊這兒#進行查看!若需幫助可#咨詢94常識網婚姻家庭律師#
猜你喜歡
- 法院必須判離婚的情況 哪些情形法院應當判離婚
- 結婚時未達到法定年齡,起訴離婚時到達,無效還是可撤銷 未達到法定婚齡,起訴離婚會怎么處理
- 起訴離婚的期限是多久 起訴離婚對于期限是如何規定的
-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債務怎么認定? 離婚訴訟中夫妻共同債務的判斷標準是怎么樣的
- 離婚損害賠償名詞解釋 離婚損害賠償與一般損害賠償的區別有什么
- 離婚時房產怎么分割? 離婚房產都有哪些分割方法
- 夫妻離婚后房子如何分割 夫妻離婚后房產的分割方式有哪些
- 廣州起訴離婚流程和費用 廣州市離婚訴訟的過程
- 起訴離婚需要符合什么條件? 提起離婚訴訟有哪些條件和要求
- 訴訟離婚時必須處理好哪些問題 如何解決離婚訴訟中出現的十大問題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