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發現判決,裁定有錯誤應該如何處理
人民法院發現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確有錯誤,應當按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提請再審,具體是:
【法院裁定有錯誤怎么處理 法院發現判決,裁定有錯誤應該如何處理】1.各級人民法院院長對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 , 發現確有錯誤,認為需要再審的,應當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 。人民法院對本法院作出的生效判決、裁定應當負責,發現確有錯誤應當自己進行糾正,因此,民事訴訟法賦予法院對本院所作判決、裁定依法予以糾正的權力 , 院長發現本法院生效的判決、裁定確有錯誤 , 需要再審的,應當提交本院審判委員會 。審判委員會對所提交的判決、裁定進行審查 , 決定是否進行再審 。對決定再審的,應當裁定中止原判決的執行并重新組成合議庭再審 。
2.最高人民法院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確有錯誤的,有權提審或者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 。最高人民法院是國家最高審判機關,有權監督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專門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如果發現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確有錯誤,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調取材料,依審判監督程序自行審理,也可以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 。下級人民法院重新審理后 , 應當將審判結果上報最高人民法院 。
3.上級人民法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確有錯誤的,有權提審或者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 。上級人民法院有權對下級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進行監督,發現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確有錯誤,可以自行審理 , 也可以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予以糾正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八條 各級人民法院院長對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發現確有錯誤,認為需要再審的 , 應當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 。最高人民法院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上級人民法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發現確有錯誤的,有權提審或者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 。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法院發現判決、裁定有錯誤應該如何處理”問題進行的解答 , 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94常識網進行法律咨詢 。
猜你喜歡
- 夫妻單方起訴離婚需要什么條件 夫妻一方向法院起訴離婚的條件有哪些
- 起訴離婚要戶口本嗎女方 起訴離婚要戶口本嗎
- 行政訴訟中被告改變被訴具體行政行為 法院對行政主體改變被訴具體行政行為的規定
- 異地可以起訴離婚流程和費用 異地離婚法院費用是多少,去法院起訴離婚的費用怎么交
- 離婚有一方出軌法院怎么判 出軌一方起訴離婚法院怎么判
- 外國離婚判決在我國申請承認的 申請承認外國法院的離婚判決程序是怎樣的
- 離婚在哪個法院起訴 離婚應該到哪個法院起訴
- 離婚訴訟向哪里法院提起 訴訟離婚應向哪一處法院提起
- 離婚起訴后多久開庭,開庭需要本人在嗎 離婚起訴后多久開庭
- 什么條件法院判決離婚 判決離婚有什么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