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只帶男方戶口本可以嗎 離婚只需要男的帶戶口簿嗎】離婚只需要男的帶戶口簿嗎
需要雙方的 。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三章 離婚登記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第十一條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
根據以上內容的相關的回答可以得出,在辦理離婚手續的時候需要攜帶的材料包括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以及結婚證,如果雙方的戶口在一起的話,只需要攜帶一個戶口本就可以了 , 但是身份證和結婚證必須要帶兩個,如果您還有相關法律咨詢可以致電94常識網在線律師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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