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對方失蹤如何申請單方離婚
【離婚訴訟一方失蹤時怎么辦 民法典中對方失蹤如何申請單方離婚】民法典規定,法院宣告自然人失蹤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 法院一般會準許離婚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 , 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 , 應當準予離婚 。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 , 應當準予離婚 。
二、宣告失蹤的條件
申請人民法院宣告公民失蹤,必須具備三個條件:
1、必須有公民下落不明滿2年的事實
所謂下落不明,是指公民最后離開自己住所或居所地后,去向不明 , 與任何人都無聯系 , 杳無音訊 。認定公民下落不明的起算時間 , 應當從公民離開自己的最后住所地或居所地之日起,連續計算滿2年,中間不能間斷,如有間斷,應從最后一次出走或最后一次來信時計算;戰爭期間下落不明的,從戰爭結束之日起計算;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 , 從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登報尋找失蹤人的,從登報之日起計算 。
2、必須是與下落不明的公民有利害關系的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
利害關系人,是指與下落不明的公民有人身關系或者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人 。包括失蹤公民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弟姐妹以及其他與之有民事權利義務關系(如債權債務關系)的人 。
3、必須采用書面形式提出申請
申請書應寫明失蹤的事實、時間和申請人的請求、并附有公安機關或者其他有關機關關于該公民下落不明的書面證明 。其他有關機關,是指公安機關以外的能夠證明該公民下落不明的機關 。
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內容,依據《民法典》的規定 , 自然人下落不明二年后,利害關系人申請宣告自然人失蹤的,自然人被宣告失蹤后,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 , 讀者可以到94常識網進行咨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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