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的約定和處理 。
離婚協議中,當事人一般只會籠統地約定一方名下股票的總市值,這樣,如果一方不履行給付義務 , 而另一方再起訴到法院,由于不知對方的具體股市信息 , 查詢起來就會比較麻煩和困難 。因此 , 在離婚協議時,如果寫明股東代碼、賬號,以及在何證券交易所開戶,將會大大省去不必要的麻煩 。
【離婚協議原因 離婚協議中常見的問題四】另外 , 現實中常常有請他人代為炒股的情況,即夫妻一方用共同財產炒股,但不是以自己的名子開戶,而是借他人的名義,在他人賬號下用夫妻雙方共有的資金進行股票炒作 。很多當事人在離婚協議中注意到這一點,并明確約定這部分股金為共同財產 。但是,這樣的約定不能被法院直接采納,如果代炒人不承認代炒關系或戶頭借用關系 , 或對代炒的資金數額、股票種類有異議,法院將很支持夫妻一方的要求 。因此 , 在離婚協議中上,制訂必要的條款讓代炒人簽字,甚至另行制訂一個關于股票情況的協議由三方簽字 , 是完全必要的 。
猜你喜歡
- 如何寫離婚協議書模板 如何寫離婚協議書
- 離婚協議書范文2013 2013離婚協議書怎么寫
- 離婚協議財產重新分割 離婚協議中的財產已分割完畢
- 離婚協議書可以補辦嗎? 離婚協議書能補辦嗎
- 離婚協議書什么時候生效?簽訂之后能反悔嗎? 離婚協議書什么時候生效
- 夫妻離婚寫的離婚協議沒公證有效嗎 夫妻之間簽了離婚協議公證后可以反悔嗎
- 2017年中國新興產業生態園區行業概況分析【圖】
- 汽車低速行駛抖動是什么原因
- 冷車啟動發動機噠噠噠響什么原因
- 劉備任命諸葛亮為“軍師中郎將”,這是什么職位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