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離婚需要多長時間
一般而言,法院審理案件應當嚴格按照民事訴訟法的要求來做:立案之日起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被告提出答辯狀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之日起5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適用普通程序審理時,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 。特殊情況經院長批準可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則報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 , 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 。
可見,法律并沒有明確規定立案之后多長時間必須開庭審理 , 而是只要求在3個月或者6個月內審結 。從北京市法院審理案件的實際來看,一般在立案之后20日至30日內開庭的幾率比較大,極少數情況可能需要幾個月之后才組織開庭 。大多數離婚案件均在3個月內作出了判決,當事人申請法院調查取證以及涉外離婚除外 。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離婚案件時,很多程序均作了簡化,實踐中,當事人不要死扣法律條文 。法院可以用簡便方式傳喚當事人、證人 , 只有在極少數情況下,法官才會送達傳票,取而代之的是電話通知 。
前面所講述的是法院開庭審理離婚案件時 , 可能需要耗費的時間 。很多時候,法官首先會主持訴前調解,如果雙方當事人能夠達成一致,那么,會大大縮短離婚訴訟的時間,極有可能在1個月甚至更短的時間內解決離婚糾紛 。
【起訴離婚需要多長時間能辦下來 訴訟離婚需要多長時間】但是,離婚案件一審判決準予離婚的并不是很多,特別是被告方堅決不同意離婚,法院經審理認為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時,一般會判決不準離婚 。這時候,原告可以在接到判決之后15日內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進入二審程序(但二審改判的概率很小),而二審一般又要3個月的時間 。也可以不上訴,而是在6個月后再次起訴,重新進入一審程序,時間同上 。二審判離的概率一般來說就很大了,但也不是絕對的 。如果法院依然認為夫妻雙方感情沒有破裂,也可能再次判不離 。那就只好再等6個月,進入第三次起訴 。因此,現實中才會出現有的離婚案子一、兩個月就完成 , 有的卻拖了好幾年也離不下來 。之所以出現這么大的反差,一方面取決于雙方的感情狀況和對方的態度,另一方面,原告方及其代理律師的準備工作是否充分也至關重要 。如果在起訴前選擇一個負責任的專業律師,做好證據收集和起訴準備工作 , 在訴訟過程中工作細致、處理得當,就能夠避免久拖不決,在較短的時間內結束訴訟過程,大大減少當事人的時間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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